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广泛调动企业员工发现和报告隐患的积极性,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更好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走深走实,现集中公布近期6起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5年5月23日,茂名市电白区合胜石材有限公司李某某在日常巡检过程中,敏锐发现宿舍区域变压器连接处有火花冒出,且火花靠近金属支架。李某某第一时间报告现场监护人员,并迅速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区域,有效防止了事故的发生。公司迅速组织专业电工人员对变压器进行紧急排查,及时修复并更换损坏部件。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李某某奖励200元。
2025年6月12日,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的员工吴某在日常巡检中,发现罐区防火堤外沿配电箱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吴某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核查后,随即对配电箱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消除了潜在的风险。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吴某奖励300元。
2025年6月18日,信宜华辉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员工陆某某在进行吊具安全检查时,发现配压板区域处使用的布带已严重磨损,不符合安全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陆某某立即将隐患报告上报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到现场核实后,通知该组长及时更换布带,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陆某某300元。
2025年6月24日,高州市金耀建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检查工李某在日常巡检中,发现生产线一破碎石车间安全平台的防护栏因检修作业需要拆除,未在检修完毕后及时设置安装回,存在安全隐患。李某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安全员现场核查后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下令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了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李某奖励100元。
2025年7月1日,茂名市银丰石化有限公司的员工袁某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厂区里有个别灭火器已经过期。袁某马上向公司报告,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后,及时把过期的灭火器换掉了,消除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袁某奖励200元。
2025年8月3日,茂名市电白区富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员工陈某某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油库10号、11号储罐东部出口输油管道法兰锈蚀,存在安全隐患,有泄漏风险。陈某某立即将该隐患报告给油库主任。油库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核实后,通知设备维保班组对该输油管道法兰进行除锈防腐,及时消除了潜在的风险。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陈某某300元。